多地取消医院用药数量限制:国谈药入院提速,临床用药迎“松绑”
近日,河北省医保局发布通知,明确对定点医疗机构配备药品不再设置数量限制,并将国谈药排除在药占比、次均费用等传统考核指标之外。这一举措被视作医保用药管理的重要“松绑”,标志着国家谈判药品进入医疗机构的速度将进一步加快。
一、政策背景:从“数量管控”到“临床导向”
长期以来,我国医疗机构在药品配备上受到“一品两规”、药占比、用药目录数量等多重限制,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国家谈判药品(简称“国谈药”)的及时准入与使用。国谈药通常是指通过国家医保目录谈判准入的创新药、专利药和高价药,其临床价值高,但价格也较高,以往在医院考核体系中处于不利地位。
2021年,国家层面已正式废止医疗机构药品品规数量评审指标。随后,国家医保局在2025版医保目录通知中明确,谈判药品可不受“一品两规”限制,各地不得以医保总额限制、用药目录数量限制等为由影响谈判药品落地。
二、多地响应:6省明确取消,2省放宽限制
据行业媒体赛柏蓝统计,截至目前,全国已有北京、上海、山东、福建、新疆、河北6个省(市、区)明确取消医院用药数量限制;广东、四川2地也已放宽配备约束。此外,辽宁、重庆等地虽未全面取消,但也已通过政策文件明确不得以用药目录数量、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
河北省在最新通知中进一步细化执行路径,要求定点医疗机构在2个月内召开药事会,将住院必需且零售药店不得经营的国谈药配备齐全,暂无法纳入常规目录的品种需开通临时采购通道。同时,国谈药不纳入药占比、次均费用考核,除抗菌药物外,其合理使用不受任何考核评价的数量限制。
三、执行推进:21省明确药事会召开时限
药事会是国谈药进入医院的关键环节。截至当前,全国至少已有21个省(市、区) 明确了药事会的召开时间要求:
1个月内完成:浙江、山东、江苏;
2026年2月底前完成:海南、内蒙古、新疆、甘肃、吉林、四川、重庆、宁夏、青海、广东、贵州、湖北、河北、陕西、安徽、天津、广西、河南。
根据国家医保局统一部署,定点医疗机构原则上应于2026年2月底前完成药事会召开与目录调整工作。部分医院已率先行动,如四川宁南县妇幼保健院已由药剂科牵头启动目录梳理,上海仁博医院则重点研讨新增药品快速纳入机制。
四、落地数据:国谈药销售覆盖面快速扩大
根据国家医保局发布的数据,截至1月20日:
99种基本医保目录新增药品已在12198家定点医药机构实现销售;
14种商保创新药品目录药品已在223家定点医药机构落地。
“双通道”和“单独支付”成为促进国谈药可及性的重要配套措施。目前已有10个省份公布相关政策:
“双通道”:通过“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双渠道供应,结合电子处方流转,实现院内开方、院外取药;
“单独支付”:针对肿瘤、罕见病等高值药品,实行单列结算、不计起付线,显著降低患者自付压力。
五、监管与展望:从“放开准入”到“规范使用”
政策松绑的同时,监管措施也在同步加强。电子处方流转平台建设、药品使用全流程监控、合理用药评价体系等逐步完善,旨在实现“放得开、管得住、用得好”。
分析认为,取消医院用药数量限制不仅是管理方式的优化,更是医疗服务从“控费导向”回归“临床需求导向”的重要体现。随着各地药事会陆续召开、配套机制持续完善,更多国谈药将快速进入临床一线,惠及广大患者,同时也为医药创新营造更加友好的政策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