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值“十四五”规划的收官之年,3月5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开幕。聚焦医疗政策方面,本次政府工作报告释放诸多关键信号:调整“三医协同”顺序;优化药品集采政策;制定创新药目录;强化基本医疗。
调整“三医协同”顺序
一个值得关注的变化出现在“三医协同”中,往年政府工作报告中“促进医保、医疗、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的表述,在2025年调整了顺序,为“促进医疗、医保、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
“三医协同”一直在深化医改中起到关键作用,这一表述的顺序调整,把医疗放在首位,意味着要充分尊重医学发展的客观规律。医保与医药的所有工作最终都要服务于医疗与健康,老百姓的健康需求是核心,而医疗正是承载这一核心的关键载体。医药相当于医疗的“武器”,医保则像“弹药”,两者都必须围绕“医疗”这个核心展开。
优化药品集采政策
2025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优化药品集采政策,要强化质量评估和监管,让人民群众用药更放心。自2018年以来,国家组织十批次药品集采和五批次高值医用耗材集采,节约医保基金4400亿元。
国家医保局有关负责人表示,2025年,医保部门将持续深入推进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包括国家层面将在上半年开展第11批药品集采,下半年开展第六批高值医用耗材集采,并适时启动新批次药品集采。
同时将在地方层面开展具备专业特色的全国联盟采购预计达到20个左右,包括中成药、中药饮片以及高值耗材等,预计2025年国家和联盟组织开展的药品集采品种将达到700个。
制定创新药目录
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健全药品价格形成机制,制定创新药目录,支持创新药发展。
2025年内将发布第一版丙类药品目录,丙类目录与国家基本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同步开展。2月初,相关部门就已经释放了2025年医保目录调整将提前的信息,预计4月初开始申报,争取9月完成整个目录调整。
关于丙类目录,国家医保局医药管理司司长黄心宇在一次发布会上表示,丙类目录作为基本医保药品目录的有效补充,主要聚焦创新程度很高、临床价值巨大、患者获益显著,但因超出“保基本”定位暂时无法纳入基本医保目录的药品。在使用范围上,国家医保局将采取多种措施,积极引导支持商业健康保险,将丙类目录纳入保障范围。
丙类目录的工作程序拟参照医保目录调整程序。“我们将注重发挥好市场主体的决定性作用,鼓励保险公司充分参与,丙类药品的商保结算价格由国家医保局组织商业保险公司与医药企业协商确定,同时探索更严格的价格保密措施。”黄心宇说。
在丙类目录落地应用上,国家医保局表示,将探索优化医保的支付管理政策,对于丙类目录可不计入参保人自费率的考核和集采中选可替代品种的监测范围,符合条件的病例可以不纳入按病种付费范围,实行按项目付费。
强化基本医疗
2025年政府工作报告还提及:改善病房条件,以患者为中心持续改善医疗服务。促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下沉和区域均衡布局,实施医疗卫生强基工程。完善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机制,推动中医药事业和产业高质量发展。加强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统筹做好重点传染病防控。加强护理、儿科、病理、老年医学专业队伍建设,完善精神卫生服务体系。
这些表述延续了此前几年的规划,在2024年已经完成了部分具体的项目。2025年1月初,国家发改委副秘书长袁达在国务院新闻发布会上公布,就抓医疗扩容下沉方面,支持高水平医院布局建设125个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安排100亿元支持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为县级医院和乡镇卫生院更新CT、B超、血液透析等医疗设备;实施病房改造提升行动,改造升级2-3人间病房3万间。
根据《“十四五”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等明确的建设任务,中央预算内重点支持的建设项目大致有:一、区域医疗中心项目;二、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项目;三、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服务能力建设项目、康复医疗“城医联动”项目;四、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提升项目,如国家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建设。
这些项目的补助标准为,每个申报项目申请的中央预算内投资占总投资的比例,原则上按照东、中、西部地区分别不超过总投资的30%、60%和80%的比例进行补助(定额补助项目除外)。所有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实行最高限额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