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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023.11
重磅!医疗反腐继续清退违规讲课费!

      近期,浙江多个地市点名清退两大药企违规讲课费通知的图片刷爆了业内的社交圈。

      业内流传的图片显示,被点名清退的两大药企违规费用情况基本相同:清退范围:授课费用超规范部分以及未进行授课违规收取费用。

      时间节点:自2012年起统计,自查从宽界定截止到10月31日。清退款项缴纳到581廉政账号,上交后报备纪检监察室。

      业内人士爆料称,被查的药企一家是著名的大外企,另一家是国内著名的创新药企业。

      同样在浙江,另一个地市的某医院通知召开紧急会议,会上通报了某公司一份讲课费清单到了市纪委手里,涵盖了该地市各家医院,并且具体到了医生个人。该医院就有医生在这份名单上。

      通报还说,医院紧急自查了2020~2023年药品使用情况,全院使用该公司27个药品的每种药品使用量都具体到了每个医生,并且已经提交给了医院的纪委。

      纪委书记强调,其他任何公司的不合规讲课费都要在10月31日这个时间节点内上交市卫健委治理商业贿赂专户。

      什么是“违规讲课费”?

      上述医院通知中对违规讲课费进行了界定:凡以学会或协会名义打款的讲课费,原则上认为合规,其他任何形式,包括厂家打款、基金会打款,都认为违规。另一家医院通知上交“违规讲课费”也进行了界定:以发放药品回扣为目的的虚假讲课就是“违规讲课”,正式的学术会议、多个医院多个专家参加的正式学术交流不算。

      违规讲课费上交清廉账户后会不会受到处罚?

      上缴廉政账户≠拥有“护身符”。据业内不完全统计,包括北京、广东、浙江、江西在内的多地卫健委或公立医院开设了廉洁账户,鼓励医疗卫生机构人员以实名或匿名形式,主动上缴违法收受医药企业的讲课费、培训费、研讨费等不合理取酬。

      在北京大学医学人文学院教授王岳看来,上缴廉洁账户属于受贿罪标准的“自首行为”。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 《关于办理受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具有自首、立功等情节的,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不过王岳提醒,将违法所得上缴廉洁账户,可以从轻从宽处理,但是并不等于拥有了护身符:

      “款项所涉及的受贿行为或其他违法行为,应当追究法律责任,但并不意味着只要向政府缴纳一定的款项,就可以免除所有行为的法律责任。例如,一位医生受贿金额50万,仅向账户缴纳10万,10万的部分可以从轻处理,但剩余40万仍需追究法律责任。”

      王岳认为,上交廉政账户的情况是从轻减轻处罚的量刑条件,如果涉及金额巨大,办案部门往往会根据纪委监委移送情况,进行审查起诉。

      医疗反腐已进入新阶段

      据某省三甲医院纪委副书记介绍,此轮医疗反腐分为三个阶段,包括自查自纠、集中整治与总结整改。7月以来,各地查处的人数不断增加,其所在医院相关反腐线索大约增加两倍以上。

      在对反腐进展的预判方面,资深医改专家徐毓才表示,现在全国各地的医药反腐可能基本处于第二个阶段,有的人觉得医药反腐好像“偃旗息鼓”了,实际上还在继续深入推进,只不过没有像第一个阶段时那样集中地曝光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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