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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两票制?国家医保局回应了

      10月12日,国家医保局官网又发布了一批全国人大代表的建议和全国政协委员提案的回复,其中,徐明非委员提出提案,建议取消两票制。

      国家医保局表示,跟国家卫健委协商后,带量采购重构了流通秩序,但目前并不是适合取消两票制,原因是尚有大量的品种未被新的集采制度覆盖,还有些竞争不充分的创新品种、独家品种尚不能纳入集中带量采购。因此,“两票制”仍然发挥着重要作用。不过,随着带量采购的逐步推进,未来将商相关部门把“两票制”与相关改革一体考虑。

      国家医保局表示,由于历史原因,我国药品流通领域长期处于“多小散乱”的状态。药品流通链条长、流通秩序混乱,叠加违规的过票洗钱、带金销售等问题推高了药品价格。2016年4月,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推行“两票制”改革,主要目的是治理药品流通领域乱象,减少药品流通环节,防止过票洗钱和治理不正之风,降低虚高药价,加强药品监管,保障群众用药安全。2016年12月,原国务院医改办等8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在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中推行“两票制”的实施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推动公立医疗机构在药品采购中落实“两票制”。

      在制定《意见》时,专门提出“为特别偏远、交通不便的乡(镇)、村医疗卫生机构配送药品,允许药品流通企业在“两票制'基础上再开一次药品购销发票”,以保证基层药品供应。实施以来,“两票制”起到了规范流通市场的作用,加快了流通领域的整合和规模化发展,是当时治理药品市场乱象的一项重要措施,为精简医药市场冗长流通环节发挥了积极作用。

      从上文可以看出,两票制的推进,其目的在于精简流通环节,治疗药品市场乱象,而正在大力推进的集中带量采购改革,正在重构药品流通领域。那么,有了带量采购后,是否可以废除两票制呢?

      国家医保局在回复中表示,2018年以来,国家医保局会同有关部门以带量采购为核心,推进集中带量采购改革,从体制机制上重构了药品流通领域。一是通过明确采购量,实行招采合一,引导企业公平竞争,形成了良好的市场价格发现机制,破除了流通环节层层加价的机制。二是明确医疗机构和企业的协议采购量和采购价格,生产企业为供应保障的责任人,一定程度上实现了药品从中选企业到医疗机构的直销。三是中选企业、配送企业、医疗机构签订三方协议,流通渠道清晰可追溯,并从机制上激励生产企业精简流通环节。

      集采有效净化了药品流通渠道,在集中带量采购所覆盖的品种中,生产和配送企业更多的主动简化了流通环节和开票次数。目前集中带量采购正在推进中,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共采购294种药品,占公立医疗机构化学药和生物药年采购金额的35%,地方也探索了部分品种的集采。

      从国家医保局回复中可以看出,在国家医保局看来,执行带量采购的品种,已经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从药企到医院的纯销,两票制已经意义不大。但,与此同时国家医保局也表示,尚有大量的品种未被新的集采制度覆盖,还有些竞争不充分的创新品种、独家品种尚不能纳入集中带量采购。因此,“两票制”仍然发挥着重要作用。

      国家医保局表示,下一步,医保局将会同相关部门推动集中带量采购常态化、制度化并提速扩面,逐步扩大集采产品覆盖范围。同时,进一步完善挂网药品价格形成机制,建立完善以市场为主导的价格发现机制,引导市场主体主动优化配送流程,挤出药品价格虛高水分。同时,医保局将商相关部门把“两票制”与相关改革一体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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