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央宣传部、中央网信办、中央外办、外交部、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务院国资委、市场监管总局等10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论坛活动规范管理的通知》,对各类主体面向社会公开举办的论坛活动(包括论坛、峰会、年会以及其他具有论坛性质的会议活动)提出10条工作要求。
《通知》明确,论坛活动名称应准确、规范、名实相符,不得随意冠以“中国”“中华”“全国”“国际”“世界”“峰会”“高端”“高峰”“巅峰”等字样。论坛活动主题设置不得超出主办单位职责范围,设立分论坛、子论坛、平行论坛应紧紧围绕主论坛活动主题。
此外,“山寨”论坛活动、以论坛活动名义进行诈骗敛财等违法违规行为将被重点打击,不限于涉非法集资、非法经营、传销、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论坛活动违规收费、虚假宣传等行为将被严格查处。举办论坛活动的各类非法社会组织,依法查处在举办论坛活动中存在违反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法律法规行为的社会组织也将被严厉打击整治。对借举办论坛活动违规设奖颁奖的,将被采取叫停活动、依法查处、责令整改、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等措施。
鼓励支持合法合规论坛活动开展。对于组织规范、导向正确、效果优良、影响力大的论坛活动,各地区各部门应通过加强宣传推介、提供业务指导、给予表扬奖励等方式予以支持,打造一批具有示范性引领性的品牌论坛活动,助推论坛活动在服务高质量发展中发挥积极作用。
《通知》特别强调,未经合法登记的企业及社会组织或无实际承办主体不得面向社会公开举办论坛活动;举办论坛活动的各类社会主体,应经依法登记、具有合法身份。
同时,《通知》对社会组织、党政机关及其直属单位举办论坛活动提出了具体要求。除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开展的论坛活动外,党政机关及其直属单位举办论坛活动,要严格履行报批程序。
省部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经国务院批准免于登记的社会团体举办新的论坛活动应报党中央、国务院审批;各省(区、市)党委、政府负责审批本地区省级以下地区、部门和单位举办的论坛活动;中央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经国务院批准免于登记的社会团体负责审批所属机关、直属单位举办的论坛活动。
分级分类建立论坛活动保留清单,对清单范围内的论坛活动实行备案管理。
最后,媒体平台对论坛活动的宣传推广将进一步规范化。新闻媒体、网站平台、公众账号不得对违法违规论坛活动进行宣传报道或为其刊登广告、提供传播渠道;要对论坛活动相关信息内容进行审核把关。
今年3月以来,中央宣传部、文化和旅游部等部门联合部署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论坛活动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落实、积极配合,打击了一批违法违规行为,论坛活动乱象得到有效遏制。此次印发《通知》旨在巩固清理整治成果,持续打击整治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规范管理,不断提升质量,充分发挥论坛活动在经济社会文化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不难看出,下一步论坛活动的规范管理是重点,论坛活动中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将被严厉打击,合法合规论坛活动开展也将被鼓励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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